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8-01-24 19:38:43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来镇服务大厅办理养老金申请事项是在中午非上班时间,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在接回放学的儿子后临时来到大厅加班,恰巧碰到您前来办理业务,故不存在上班时间带小孩的行为。您反映相关业务申请了三年,应当是村委在递交相关材料时有遗失,因相关业务口人员来刘店镇从事办理养老金业务不满一年,故不存在三年前申请表被镇政府窗口工作人员弄丢的情况 。目前,您办理的养老金申请正在办理中。
刘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