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母亲被非法行医的刘医生差点害死,命悬一线间才意识到可能是被骗了。于是我便以拿些药为理由去找他。瞬间我很肯定真的是被骗了,结果发现他口中的所开的门诊竟是在家中客厅摆了几张桌子,屋内也并未悬挂任何资格证营业执照。我偷偷暗自拍了他屋内的场景还有录音,桌子上还有他自己制作的药品。虽然我知道这些只能是间接的证据,但是我也只有这么做证明这一切。后来我也到涧西的卫生局查找此人没有医师资格证,并且长期在家中营业,他们家属院内的住户也都是知道的。
本着相信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便来到该辖区的卫生监督中心举报刘某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接待我的一位秦科长拒绝我的举报,以让我再次去刘某家中拍一张他给别人治病的照片,他们才肯去刘某家中调查。在我两三次的请求之下,他们才肯答应。那次的调查现场也有民警在,监督中心录了口供及笔录。在此刘某承认来我家给我妈妈看病及一个月收费3800。结束之后,一个民警叔叔告诉我只有监督中心对刘某做处罚决定后他们才会立案,让我回家等消息。
另我们想不到是这一等便没有了音讯。在次来到卫生监督中心时,那个秦科长却称刘某不是非法行医,不予处罚。对于我的质问,他则是站起来拍着桌子对我怒吼并说我是无理取闹,并称刘某给我妈用的药不是药品而是保健品!后来我们也以正规程序给卫生监督中心寄材料,作为事件当事人的我申请卫生监督中心对调查那天的信息公开,却是被无情的拒绝,此时我的母亲还在重症监护室里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借口总归是借口。事情还是有很多令我不解之处。第一次到监督中心时,秦科长问及我举报人的姓名,我说出后他一脸很震惊的表情,还重复着刘某得名字,问我是不是家住耐火厂家属院的。事后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没有说出举报着的姓名,他怎么就会知道他家的住址。在结合后面的事情我很是疑惑,总之这么巧的事情,就如小行星撞击地球的事情也还是有的。最近的一次在中院的开庭,下来法官也对我们说了不少,可以以不作为去起诉等等。
在这里,我还要郑重的声明与澄清一下,不是我故意歪曲也并非造谣,是因为卫生监督中心他们所做的这些,让我的大脑产生了正常的逻辑思维。推理之所以是推理,就是因为在一些事情中所看到的蛛丝马迹才产生出来的。我只是想要有个合情合理的结果。可能看到这里你会问,为何你不去直接告那个非法行医的,你直接告他不就可以了吗?但是要知道我们的法律中录音照片都是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呢?就是这其中要求公开的信息。
那么我也想问问向刘某这样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行医者呢?该区卫生监督中心的周主任一直强调对非法行医是零容忍的态度,那为何该区还会出现这种非法行医者,而且其住处家属院中人尽皆知!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依法通过合法途径举报只是想要得到该中心的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该部门也去刘某住处调查,但一直没有给我任何一个书面答复,最后甚至告知我这些内容不存在!如果,所有的部门都是这样的,当百姓遇到困难求助事,还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公开的这些也是与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而且,刘某非法行医的事实是存在的,无法改变的!卫生监督中心的做法中毫无体现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没有体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思想精神。一个公务人员难道不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作为监督中心的人员,难道不应该公正执法?丝毫没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问题,而是本着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去对待处理问题。那还如何公正执法!
最后还是一句话,我相信法律也遵守法律,法律的公正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8-01-25 10:13:58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涧西区卫计委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束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洛阳市卫计委
接到市卫计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涧西区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网民诉求情况进行查处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反映非法行医的调查处理
投诉人朱某2017年5月22日和2017年5月24上午到涧西区卫计委及涧西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投诉刘某非法行医,随后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对此进行调查。2017年5月24日下午,我委派行政执法人员与投诉人一起到达涧西区耐火厂家属院4*-*-*-*02室,我委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室敲门,家中有人不开门。为展开深入调查,执法人员报警进行联合执法,经110警方到达该地后,该户女主人才开门,经对现场各个屋内及柜子,桌子等地仔细检查后未发现任何处方、门诊日志、药品、器械及医疗垃圾,均为生活用品,未发现诊疗行为。我委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刘某及投诉人朱某先后进行了询问,并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由于无法确定刘某在涧西家中从事诊断治疗活动,在该地址存在非法行医行为,根据相关法律,不能对刘某按非法行医作查处。
2018年1月6日上午9:10,我委执法人员再次到达上述地址进行暗访排查,在刘某家中未发现有非法行医行为。
二、对反映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处理结果不予公开的调查处理
我委于2017年6月21日先后接到涧西区信访局、涧西区信息公开办公室交办单,根据交办反映问题,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循私舞弊行为,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回复。因投诉人申请的公开调查处理过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且我委不是信息公开主体,调查结果已向投诉人说明。
涧西区卫计委在处理该投诉的整体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授权,认真处理,整个处理过程中,程序合法并依照客观实施进行了公正的处理并及时向诉求人进行了沟通说明,因投诉人对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权限及监督执法过程认识上有偏差而造误解,将及时做好沟通解释。下一步我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
涧西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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