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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开发商:洛阳东方红置业公司
新建小区:东方红汇景城
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交房,已经交房1年有余,至今开发商不给业主开具尾款(剩余房款的50%)的发票,仅仅开具首付款的发票。业主们多次质询开发商,为什么不给开具尾款的发票,开发商没有给出合理理由。
另外,暖气的安装费,每户2013年11月交了2万多元(小区有1860余户),至今也没有给业主开具暖气发票。
开发商不开发票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和违反了国家法规,希望税务机关严查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给小区业主们一个公正的说明。
开发商 发票 开具 业主 交房 尾款 暖气 小区 安装费 汇景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01-16 08:53:57
您好,根据涧西区国税局反馈,您尾号9911的电话无法接通,主管税务机关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您反馈的事项涧西区国税局已派出人员调查,据开发商反馈,发票均已开,但是是在开发商的财务部门保管、未及时送达业主。 如有后续问题需要维权,建议与涧西区国税局联系,电话:0379-64919446、649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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