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之前的女友生一女儿,因当时年龄不够,所以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产生矛盾,要分开,于是签订了子女扶养协议,协议女儿由我扶养,但是女儿未断奶,暂时又女友带着。
女友回娘家后,经人介绍,带个孩子去和那家人见面,结果就被谎言和恐吓说压迫不敢反抗,并限制人身自由。一直到17年5月领到结婚证才放松对其人身自由的限制。女友找机会跑了出来,并决定起诉宣告婚姻无效。但是女儿留在那家里,并威胁不准起诉,拿5万块钱就还女儿。
当地派出所定性为家庭纠纷不参与,让直接到法院起诉。可我女儿在他们手里,孩子的安全问题让我日日夜夜的困扰和揪心。打110报警,洛阳市各个地区的110都打过了,各种推诿,就是不出警现场处理。
谁能帮帮我,让我对孩子的扶养权得以实现,孩子的安全得以保障!求求帮帮我吧!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1-12 15: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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