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对美迪雅瓷业公司改制,职工安置的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建议
新安县人民政府:
新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37号,“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改制”所需资金问题,《纪要》“会议要求:(三)职工安置等改制费用以美迪雅瓷业挂牌交易成交价款为限。”
由于县财政局“目前已拨付美迪雅瓷业公司的改制职工安置资金2619万元,其中:2012年8月拨付卫陶厂工会918万元;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拨付工信局用于职工安置等费用170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新安县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应该安排依法对上述资金进行审计。但没有安排对其进行审计。更因为该项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职工提出诸多违规违法支付使用的质疑。又长期得不到合理解释的和能够让人信服的答复。
因此,现特向县政府建议:对县财政局“目前已拨付的职工安置资金2619万元”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申请人公开审计结果。以接受监督,澄清是非,消除公众质疑。
此建议意见当否,请领导研究决定。建议是否采纳,请予回复。
建议人:*** 联系电话:***********
呈 送: 新安县县委,纪委;刘书记、郅县长、郝书记、县人大郭主任、常务付县长、王县长、信访局高局长。
2018年元月10日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1-11 10:39: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单位调查反馈如下:目前,改制工作由改制办负责,详情请咨询改制办:6728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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