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递交申请表,11月选房,当时有关部门回复说16年底能入住,惊叹于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性,值得点赞!
然而一年过去了,从从相关途径得知2017年12月份能入住,现在已经12月下旬了。感觉不会再爱了,能有个准确信息不,有什么质量、技术、程序性难题能解决一年没有讯息,请有关部门督促以加快工作效率,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7-12-22 08:43:09
网友,您好:
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已完成室内保洁工作,待入住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将组织安排保障家庭办理入住手续,详细情况请电话咨询高新区房管所:64332520。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高新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