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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偃师办的新农合,在郑州如何住院报销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在郑州参加工作,并缴纳五险一金,但是缴纳医保未满三个月医保卡还没能办好。我的户口在洛阳市偃师市缑氏镇,并正常缴纳新农村合作医疗,现在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手术,本着就近原则准备在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手术,那么我如何申请异地就医,异地报销呢?这个手续如何办理?是不是在入院前就得办好还是在出院前办好就行?

    真诚感谢您的聆听与反馈!

    网友492603 2017-12-20 评论2 浏览8857 编号 20171220190723371 [偃师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7-12-21 20:26:20

网友您好!经查,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8号)“第三章 异地居住就医。 第十一条 异地居住人员,是指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主要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可通过异地就医平台即时结算;在非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随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的规定:您属于异地长期工作人员,河南省人民医院属于即时结算医疗机构,可在当地直接正常报销。
        您需要提供在郑州当地的工作证明和河南省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后将这两种证明材料发传真至0379—67713678,而后把工作证明原件送至河南省人民医院办理新农合手续的窗口即可。
       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偃师市新农合办公室0379—677529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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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8号) “第三章 异地居住就医 第十一条 异地居住人员,是指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主要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可通过异地就医平台即时结算;在非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随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的规定: 您属于异地长期工作人员,河南省人民医院属于即时结算医疗机构,可在当地直接正常报销。 您需要提供在郑州当地的工作证明和河南省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后将这两种证明材料发传真至037967713678,而后把工作证明原件送至河南省人民医院办理新农合手续的窗口即可。 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偃师市新农合办公室037967752909. 偃师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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