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2-07 10:52:25
尊敬的网民:
您好!知悉你反映的九都名郡电梯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洛龙区质监分局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小区电梯于2017年11月已经省特检院洛阳分院检验合格,电梯年检合格标志未更换粘贴,检查人员责令物业公司及维保公司人员立即更换电梯年检合格标志,并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人员加强管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