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孩子属于香鹿山镇甘棠村人,之前属于贫困户,现已脱贫,现有政策脱贫不脱政策,仍可享受贫困户政策。
现孩子上学需开具证明属贫困户方可享受政策,学校要求必须加盖扶贫办专用章,但香鹿山镇只给加盖党政办公室章,不知是没此章还是不给办理!
班里其他孩子都已经办理完成,忘予以解决!
望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别让老百姓跑断腿!在此谢过!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7-12-04 09:53:29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们镇政府确实没有扶贫章,但是给您盖了镇政府的公章,您到县扶贫办盖公章也很顺利,现在所有事情都已办妥。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