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1-22 15:47:00
尊敬的网友:您好!
二手房贷款办理要件:1. 借款申请人(买方)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户籍证明复印件3份、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3份、《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3份(贷款面签现场填写))、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
2. 卖方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3份、《二手房贷款卖方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3份(贷款面签现场填写)),房屋同意出售承诺及不存在争议承诺原件3份(贷款面签现场填写);
3. 过户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3份(土地证系未分割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缴交证明复印件3份);
4、洛阳市《房产买卖合同》原件3份,《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有效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土地使用权预审告知单》复印件3份;
6、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有效凭证(含“房易安”交易资金到账回单)复印件3份;
7. 《河南省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住宅)》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 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3份;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3份;
9. 买卖双方建设银行卡(I类储蓄卡)复印件3份(需签字并加盖手印确认);
1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中心东城营业部贷款柜面领取);
11. 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1份(中心东城营业部担保柜面领取)。
二手房交易首付款资金由房管部门进行资金监管,相关首付款资金监管业务及建议可详细咨询房管部门。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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