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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买的房子,环城西路21号黄金小区,黄金局开发的项目,当时房产证已办,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以及工本费也都交到开发商,却迟迟不办,又过了几年还是没有音信,问开发商说是小区有的住户不交钱,再三托着不办,再后来又打听说是开发商破产了,开发商还欠土地局钱,要想办土地证得把开发商欠的钱补出来,黄金局说是破产了但南昌路那儿的黄金局还在呀,并且有个宁局长还是那里的,给此人打过多次电话都得不到解决,最后竟然都不接电话了,没人管这事了,现在房屋过户,买卖都要土地证,我们这个问题也已经反应多次,现在是投诉无门了。
开发商 黄金 小区 环城 西路 办理 破产 投诉无门 土地局 工本费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1-15 12:19:26
网友你好,根据不动产登记证政策,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不再单独核发,购房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未取得土地分割证,需要原售房单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分割之后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 根据《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土地登记为依申请登记原则,需要售房单位主动申请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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