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办理公租房手续,前往洛龙区住房保障办跑了四次之多也未办成。第一次周一,风尘仆仆赶去去了后称全办公室人员下乡扶贫。第二次,人山人海的排队现场,连个椅子都没有,站了一下午,排到后,直接说复印件未盖章,并称给过小条早走通知,我一看区保障办我的小条,竟然少了最下面一截,正好看不到这个规定,无奈之下跑回去社区盖章。第三次去排了一下午队后,工作人员又称需要申请人妻子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无宅基地证明。当时我就恼火,质问为什么不能一次告知申请材料所有问题?这把群众当猴耍!找村委会盖完章后第四次赶去,又称上次没说清应该所在村委会开没房屋的证明。并称我上次听错了!退一步就算我听错了,村委会开具无宅基地证明,难道不能证明无房?对方领导梁主任竟称,没宅基地不代表没房子,必须作废重新开。请问大家,什么时候农村没宅基地也可以盖房了?每次都提出新的理由让群众腿跑断,站着排半天的队连个凳子都没有。这样的工作作风,把人民群众尊严和权益置于何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7-11-29 09:11:19
网友您好:
办理公租房申请不需要预约,工作日内洛龙辖区群众到我办随时申请随时受理。为了不让群众多跑腿,上级业务部门专门制作了向群众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的准备清单,也就是诉求人提到的“小条”,每位申请人领到申请表后都会附一张准备所需材料的清单,诉求人称“小条少了最下面一截”,目前还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我局已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清单的检查,避免出现类似情况。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申请人或保障人为户主的需说明户口本首页住址栏的住房情况。根据诉求人提到的情况,诉求人妻子应开具户口本首页住址栏的住房情况证明,具体可向我办进行咨询。因公租房的申请业务量较大,出现了排队等候现象,我办深表歉意,也希望诉求人理解,我办会迅速向局领导反应该问题,更好的服务群众。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住建局住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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