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丁浩,山西运城人,2013年6月东挪西凑300万,觉得洛阳这座城市不错,洛阳市人民政府组团到运城招商,我就来考察,觉得很满意,便又贷款200万元,投资开了一个驾校,各部门热情支持,开始还算顺利。谁知道驾校行业竟争激烈,我的驾校又太偏招收不到学员,无奈拼命降价,最恶劣时平均1000元带建档带学时卡580元,每月入不敷出,员工工资不能欠,还要不停添加新设备,终于2016年底支撑不住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了,现外债累累,生活无法正常。
谁知道洛阳地税又不管不顾,大刀砍向我,莫名其妙让补税,而且有天价滞纳金给我算了100多万,我记得中间都补过两次税了,而且也是驾管所出具建档人数,并按规定缴纳的,不知道这回又是怎么回事,经营不好是我个人的事。地税这样办事,是不让人活了,况且我的会计是地税给我找的,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做错了,开驾校开错了……请相关部门给我一个说法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7-11-10 14:40:3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
依法、如实、准确自主申报纳税是每一位纳税人的应尽义务。尽管2015年和2016年地税部门督促驾校行业进行了自查补缴,但是由于地税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对驾校申报补缴情况不能准确核实,今年我局依据多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情况,发现大量驾校依然存在未能如实申报税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的限制。
由于大部分驾校均账制不健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在核查过程中,各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第47条的规定,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确定计税依据,同时依据我们取得的分年度出证数据核定应纳税额。此次核定的应纳税额是依法依规、合理有据的。
如您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提出重新核定申请。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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