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偃师市府店镇刘村村民,我们刘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这几年一直有镇政府管理使用保管。(村委会和支部公章一直有纪检委掌管,盖章纪检委书记不点头谁也盖不了)。作为村民办个事盖个章有很多车途麻烦,还有就是农民缺少文化的多,去一次几里地往返,到镇里盖个公章找人难,问多了还要承受白眼和看脸色。请问一下有关部门和懂法规的人士:村委会公章是否就应该镇政府掌管保管?公章管理是否都是上级保管下级公章?这样做是不是便民措施?肯望政府相关人士和懂得公章管理制度的人士指导答复?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7-11-02 15:46:21
网友您好!经查,府店镇刘村在上届支部、村委换届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都没有选出来,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公章暂时由镇政府包村干部保管。2017年7月,刘村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班子后,村党支部公章、村委会公章交由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保管。然而,该村个别群众以“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不能保管村委公章”为由上访,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17年8月初,府店镇将村委公章从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手中收回,继续由镇包村干部保管。为方便刘村群众加盖本村公章,保管刘村公章的两名包村干部,无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时间,都能及时给刘村群众加盖公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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