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份买房子时,承诺参加老带新活动,送物业费。前期因为宏伟置业合同造假(1月份给我们一份购房合同,但是当时房子被法院查封)造成整整耽搁10个月。如今宏伟置业又拖着物业费不给,理由是不是老客户写的(因为当天下大暴雨,自己没模版,我让老客户在身份证复印件写老带新活动,写自己名字,日期,自己到售楼部写的证明,售楼部也认可),但现在宏伟置业以此为借口,拖着不办,也不送物业费。耽搁我10个月,在外边租房子也有1w。请帮帮忙,给宏伟协商一下。我实在没办法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11-02 16:49:59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诉求人做为新业主公司应送的一年物业费已送,如果诉求人要求将带其购房的老业主所享受的该项优惠活动转给自己,公司回复必须诉求人和老业主同时去办理手续,老业主必须本人同意才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