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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份到曹操跑腿公司上班,9月6号下午送餐时候发生交通事故,车损人伤,将近20天没法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后来在公司说起误工费,公司说签的合同只是公司提供商家信息,并没有跟我有什么关系。那么曹操跑腿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我误工费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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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4 16:49:20
您好: 你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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