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17日,家里的老父亲与母亲去太康路上转四个轮的电动车,期间在太康路与龙门大道交叉口往东的源野车行(珠峰 恒阔电动车销售店 69801860)试车,当时车行有专人在车上陪同,父亲在试车的倒车过程中不小心蹭到车辆右后侧,当时店里人以此为由,硬要父亲以18000的价格买下了这款试车用的电动车,这种行为存在不当之处,试车的时候店里的人也在车上坐着,怎么能就以此为由进行销售哪?还硬要卖这款试车!!!而且当时店里人还明确的表示不开发票!!!!!!
车买回来以后最不可思议的地方,下雨天,天窗居然会滴水,第一次见交通工具的天窗会漏水的,这个问题还没来及去店里协调哪,今天又出现了下面的问题。。。
这款车买回后,父亲也开的很少,一直在院里最显眼的地方停着(旁边不远处每天都有一群人在打牌),2017.9.7日下午16点时分,家里人在院里打牌,大家突然听到一声爆响,循着声音一看,父亲买的这款车车后玻璃居然突然自爆了!玻璃成自爆状,这块玻璃是钢化玻璃,居然还能有这种现象,明显是后玻璃在安装的时候就有受力不均匀的问题存在,这才过去俩月,后玻璃就自爆了,这还幸好当时车里没有人,如果有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打店里电话,叙述此情况,要求店里人派人到现场查看具体情况,没想到店里人并没有本着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人身安全考虑的态度,以当时购买车辆签订合同内没有玻璃一项为由,拒绝派人到现场查看!
这种车谁还敢开?就算重新配了玻璃,谁敢保障不会再次出现正在行驶途中出现玻璃炸裂的问题,如果玻璃渣再四处乱溅。。朝着人飞过去。。。真是不敢设想!
另外此店的销售合同也存在问题,很不规范,里面居然注明了易损件不包!维修条款极其模糊!
我想这种产品的销售难道不应该以保证消费者安全为第一考虑要素吗!
请求相关部门对此店的资质,及销售环节严查!
同时也请监管部门做主,要求退回此车辆!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9-08 11:18:07
网友反映的问题经辖区工商所调查,目前已处理完毕,诉求人表示不再投诉。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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