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责任的追究,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国办发【2016】63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河南省财政厅也于2017年6月9日发文,豫国资文〔2017〕52号。县属国有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责任的追究工作怎么开展和组织实施,应有那个部门主导组织实施,洛阳市是否发文和专门部署。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7-09-06 18:29:32
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我市正在研究起草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目前文件正在制订程序中。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级政府可以制订本地区相关政策文件,也可参照市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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