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干部在认定扶贫户的工作上,不依实际情况定,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和直系亲属确定为贫困户,村里确定的165户贫困户里,有很多都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村里百姓多次向县里和镇政府反映,贫困户的确定依照标准确定,可镇政府说是不能更改,为此百姓不服,希望依照标准重新确定,望领导给予关注!
回复部门:乡村振兴局 2017-08-15 18:29:29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安排新安县扶贫办进行调查核实,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相关调查人员将与您联系了解更多具体情况。
调查情况将及时给您反馈。如您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69760296进行反映。
敬请继续关注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
新安县扶贫办 2017-09-01 09:19:00
自接洛阳百姓呼声网友反映的南李村镇韦庄村贫困户认定不合理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诉求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韦庄村2016年底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9户,2017年5月精准识别新增6户,新增的6户贫困户中有3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翟刚子、董铁跃、董赖毛)、2户低保户(翟现西、翟庄子)、1户残疾人户(董大社),均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识别程序进行认定,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有会议记录,并在村部进行了公示。 原有的159户贫困户均为2014年识别认定,但因部分户近三年来因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但仍未标识退出,引起群众不满,意见较大。针对这一部分贫困户,南李村镇韦庄村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已经对翟春生、翟策略、白云平等3户认定前有硬伤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统一进行删除;对白红丽、翟红伟、翟向波、翟少子、翟青民、翟小伟、翟生委、翟志强、翟书尽等9户购买车辆、群众意见较大的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任何扶贫政策;对其他收入较高且没有硬伤的贫困户,将按照要求,在年底履行相关退出程序,标识退出。 如您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69760296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新安县扶贫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