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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移动公司的霸王条款

    我一好朋友,因突发疾病,于前年不幸去世,朋友生前使用的移动手机号码,不算最好,也不算最赖,现在他妻子用着,想着能过户到妻子名下继续使用,他妻子去移动营业厅询问办理,值班人员告诉她,“这号码不能过户”,问为什么不能过户?值班人员说“该号码比较好,机主不在了,应该收回”,问为什么要收回呢?回答“内部有规定”。

    不但不予过户,还要收回,说是内部规定。不知这是什么逻辑,哪家的规定。我想:个人资产,有有形资产,有无形资产,手机号码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呢。虽然号码归属国家所有,但只从用户购买签订协议后,就取得了使用权,其家属应有继承权。就像土地(宅基地)虽是国家的,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还有机动车号牌虽属国家的,但车主缴纳一定费用、办理手续后,就取得使用权,车主病逝,就能过户到家属名下。手机号码为什么不行呢?

    咨询了一下,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谢亮律师,谢亮律师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号码资源虽然归国家所有,但是移动、联通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审批获得许可再向国家付费用即可获得特定码号资源的使用权。

    移动、联通等电信经营者再与手机使用者签订服务合同,手机使用者依照合同就享有号码资源的使用权,手机使用权在使用期间,号码资源对于使用者来讲,就具有了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和一定的财产属性,手机使用者只要在使用期间按时交费、没有违反协议约定,电信部门就无权收回号码资源。

    对于手机使用者去世后,手机号码资源如何处置?其亲属能否继承?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手机号码资源对于手机使用者来讲,已经具有了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和一定的财产性属性,在其亲属愿意继续缴纳使用费、电话费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亲属继续(继承)使用该号码资源,而不应当予以收回。这就像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去世之后同住亲属享有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一样。这样才符合公序良俗,符合民法总则的立法本意。

    希望洛阳移动公司能给予解释,并能给予办理过户手续。

    游客 2017-07-27 评论5 浏览6571 编号 20170727154624320 [中国移动]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中国移动 2017-08-04 09:22:16

尊敬的用户:
                      您好,经核实,您无法提供服务密码,交往圈,由于业务规定无法办理过户,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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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移动一有事就说内部规定,公司规定。我想知道你们所谓的内部规定是否合理合法。作为服务行业虽然不能让每个顾客都满意,但也不能拿内部规定压炸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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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没说法,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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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动应该说说清楚,关注。

    +1 +1 回复

  • 真是霸王条款,关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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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理说缴费就能用,移动现在越来越不是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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