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现向领导反应问题如下,洛龙区恒生光合城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在楼体外侧建设几十米烟囱,经询问,开发商为了让门面房商户排烟使用,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一层不允许用做饭店,另外加装的烟道已改变楼体备案外观,属于违规建设,外挂烟道与整个小区显得格格不入,且影响市政市容。业主与物业及开发商沟通多次,依然无法阻挡其疯狂搭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烟囱挨着楼体会产生共振,低频噪声会穿墙。饭店油烟口要距离住宅楼20米,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622条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距离不应小于20米,明显该开发商及物业做法违反国家规定,请部门领导重视,还百姓一个公道。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了解协调恒生光合城是由洛阳建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接到业主诉求楼体外安装排烟道一事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落实此事,经落实安装排烟道是应环保要求和对住户负责的态度进行的,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让油烟有序经处理后排放,排烟道属于无压排放,不会产生振动和噪音,该公司承诺要对烟道随后进行外观处理,采用同小区外墙颜色一样的真石漆进行喷涂,一定达到同小区风格相同和美观的效果。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8-02 13:47:07
网友您好:该问题已交相关单位,目前正在办理中。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