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乡村振兴局 2017-07-17 09:35:05
网友您好:
欢迎您的咨询。
您反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买牛问题,如果是享受享受扶贫项目,请向村提交申请,由村按照程序办理。如您还有其他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6623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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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戈镇扶贫办 2017-07-18 18:46:12
网友你好:上戈镇2017年到户增收项目截至6月30日已实施完毕。如有意向养殖母牛可根据《洛宁县畜牧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申请“金牛”扶贫项目。 一、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扶持条件 经批准新购买母牛、生猪、肉羊的贫困户,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养殖技能,能够开展正常养殖,新建或闲置房屋可以改造为圈舍。 三、扶持政策 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牛(牛龄在1.5岁以上),每头补贴5000元,每户最多补助10000元。贫困户饲养生猪、肉羊(所购生猪、肉羊体重应在20公斤以上),每户最少不能低于10头(只),按每头500元据实补贴,最多补助10000元。 四、项目申报 1、项目实施前,由贫困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洛宁县贫困户养殖项目申报表》; 2、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责任组组长及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户情况进行初审,主要审查该户是否具备项目申报条件,审查合格后填写《洛宁县贫困户养殖项目汇总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后,填写《洛宁县贫困户养殖项目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县畜牧局,由县脱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畜牧局等部门研究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4、贫困户须向村委递交项目实施责任保证书,村两委须向乡政府递交项目责任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 5、原则上一个规划期内,每个贫困户只能扶持一次。凡享受到户增收养殖项目扶持的,不再享受畜牧产业扶贫政策。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洛宁县上戈镇扶贫办,联系电话:6605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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