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女儿在妇幼住了7天医院,开车走的时候被医院北门口两个
人拦住要停车费九十元,我把住院交费单拿出来让他俩看,他们说″这和我们没关系我们是替医院收的停车费,然后又叫来同伙的四五个人,不让车走还乱敲车窗,女儿吓的在车里哭,没办法只好把钱交给了他们,还不给停车发票让我赶快滚,老百姓看病难还要承担这么高贵的停车费,老百姓真的无法生存!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7-13 16:40:13
网友您好:
该停车场在我办备案,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鉴于该停车场收费人员态度恶劣,我办已约谈该停车场负责人到我办,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调查并整改,再次提醒车主,今后遇到此情况应当场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我办投诉电话63900039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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