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1 16:06:39
你好:
从2011年开始,我市开始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根据现行就业失业登记的规定:已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由其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单位,《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工作由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简单地说,就是社保关系在那里就在那里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你可通过社保局查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然后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事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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