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7-11 16:47:14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孙某是新区校区的代课教师,在任教期间,建立微信群,往群里发送带有某课外辅导机构标识的练习题和视频资料,宣传和推荐校外辅导机构。这种做法违反了上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强调禁止老师向学生、家长推荐或变相推荐任何培训机构的要求。已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她积极向家长们说明情况并道歉,私自搭建的群也予以解散,最大程度上消除不良影响。7月10日,通过调查反馈得知,孙某已向家长们道歉,并解散了该群。对于此事,学校负有监管失察、落实监督不力的责任。已要求学校今后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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