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组合贷政策已经落地,为何实际中难以办理,为何开发商都说不支持?这种情况哪些部门能解决,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实惠民。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7-10 08:52:0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购房人购买其所建住房有使用组合贷款意向的,在其楼盘取得相关手续,分别到公积金中心及指定受托银行(目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太原南路支行)办理贷前备案手续后。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进行咨询及申请办理。 因购买住房属于市场买卖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于开发商以哪种方式销售住房没有约束力。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电话:64812634。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