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展览路东段宝龙城市广场小区门口,临时停车被收费三元。当处没有划设停车位,没有竖立收费牌,收费人员没有着制服,但能出具发票。请问此处收费是否合法合规?如不合法,请前去取缔。谢谢。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7-06 15:51:36
网友您好:
经调查,展览东路设置部分占道临时停车泊位,以解决周边停车难问题,车主在停车时请认准“五统一”,要看其是否有统一着装、并且佩戴上岗证等,缴费后无论您报不报销都应索取停车发票,不符合“五统一”其中任意一项都可以拒绝交费,可以当场拨打我办电话63900089进行举报,我办将及时为您处理,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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