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阳县农村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正是因为家庭困难,两个孩子在乡里初中上学,为了省点钱,在乡里租个房子给孩子做饭,也是让孩子有个更好学习环境。
但学校因孩子不在校吃住,告知不能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孩子上学的优惠政策,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详细解答下,有关建档立卡贫困户孩子上学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回复部门:乡村振兴局 2017-07-06 08: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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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两个孩子上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有关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费针对寄宿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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