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6-22 16:51:07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目前,除了户籍所在地是使用双语版二代居民身份证地区的外地在洛居民,其他外地在洛居民可在我市37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1、哪些外地在洛居民符合条件
●受益对象:外地在洛居民(不含户籍所在地是使用双语版二代居民身份证地区的),可以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
在河南其他省辖市工作、学习、居住的洛阳市民,则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可异地办理哪些居民身份证业务
●可以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业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到期换领、损坏补领和丢失补领
注:外地在洛居民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则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3、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洛阳工作、生活的外地居民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要提供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需要提供由所处辖区社区警务室开具的暂住登记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外地公民到我市城市区及所属县(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在洛读书的外地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要提供学生证
如仍有疑问,请拨打63133171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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