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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花宝居小区办理了一张电动车充电卡,用了两次之后充电卡不能使用,物业说不能用了,充电卡内没有任何信息了,所以充电卡里的余额也退不了了,刚充值使用了两次的充电卡怎么就不能用了呢,物业一拖再拖也没有给解决,最后物业主管说‘办理充电卡的公司说不给退余额,充电卡消磁损坏之类的后果自负,钱又没有装进她的口袋里,爱问谁要问谁要。’但是充电卡是在物业办理的,我就想知道,为什么我掏的钱没有使用完就不能用了,如果充电卡出现了问题为什么钱不退。办理充电卡的公司说卡消磁损坏之类的后果自负,卡内余额不予退还合理吗
充电 物业 办理 消磁 余额 国花 损坏 不能 使用 没有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7-06-28 16:31: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乡与国华宝居物业多次协调,现业主与物业已达成共识。下一步,物业将在小区内张贴关于如何妥善保管使用充电卡的公示,也将进一步完善充电卡登记制度,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西工区红山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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