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因故去世,生前借款50余万元。现需还款,想将房屋处理,到房管局办理说要公证,七大姑八大姨都有继承权,房屋值35万。还不够还款。请问:他们除能继承遗产,能继承债物吗?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7-06-07 15: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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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
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房产继承问题,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诉求人如果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根据《继承法》、《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生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范围涉及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情况,此证明范本可就近到住所地辖区公证处领取并详细咨询)、房产证(如果是房改房还需要提供产权界定卡)、土地证、结婚证、死者父母如果有死亡情况的需要出具死者父母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或因死亡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每个继承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诉求人可就近到住所地辖区公证处详细咨询办理。关于债务问题请您到律师事务所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或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
市司法局
20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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