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林镇庙前家属院自03年投入使用以来已达14年,一直以自备井取水,居民们都按时交水费,十几年来水费少说也有几十万了,请问这笔庞大的水费都装进了谁的腰包?难道可以私采地下水卖钱创收吗?如果是某些个人采水卖钱,请问是哪个部门给的权利?请监管这笔钱的去向!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7-05-31 15:30:13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小区收取的水费是用于支付自备井取水及供水所产生的电费。感谢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关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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