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父 我母(已死亡) 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在同一个本上 户籍归武汉路派出所管理 我们住在广文路八号院 归武汉路办事处和广文路社区管辖 现在需要做房产公证 涧西区公证处要求我到所在社区和办事处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目前我有各种证明可以串起来 证明我姥姥 姥爷 我母亲 我父亲以及我的亲属关系 例如我母亲和我姥姥 姥爷的死亡证明 我父母的结婚证明 独生子女证明等等 但是广文路社区和武汉路办事处称依据洛阳市社区服务盖章事项目录 没有义务给我开证明盖章 均不予开具 附表如下 涧西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具不了这个证明 我就没有办法办理继承公证 为这个证明我已经奔波十几日 依然无果 请问下我目前这个情况该怎么办?这个证明是必须要开吗? 怎么样才能开?我可以到什么部门开?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7-05-24 09:13:11
网友:
您好,欢迎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涧西公证处与您联系得知,你办理的是继承权公证,根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办理继承公证的当事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交“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开具该亲属关系证明既可以从社区、办事处出具,也可由您母亲生前所在单位出具,或由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出具。如以上单位均不给您出具该证明,您也可以通过法院调解的程序办理此事。
市司法局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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