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5-08 15:39:00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中心医院停车场在我办备案,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 1.小型汽车每次3元(8:00—23:00);2.中型汽车每次5元(8:00—23:00);3.大型汽车每次8元(8:00—23:00);4.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如遇超标准收费,可持有效票据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