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编号是 20170421064233867的问题,4月24日,小浪底镇政府有了回复(网页可见),这个回复不能令人满意,理由如下:
一、为什么仍然不认定副村长王某坡是否符合扶贫条件?
二、质疑其妹家是否“符合D级危房改造条件”。其妹家5口人,家中有窑洞两孔,平房、瓦房各三间,因前多年(五年以上)就在城关镇保障村购买小两层楼房一套,家中常年无人居住。2015年,和贯坡村的危房户没有经过群众代表评议,村委会的拍照验收记录看不到这一家,这一家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上报的。镇政府回复称“2015年经群众代表会议评议,将任某某评为D级危房户,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与王某某无关。2015年任某某重新购买农宅居住,经验收,符合D级危房改造条件”实属空谈。
另外,镇政府称“2015年任某某重新购买农宅居住”也不能服人:1、其原宅已超出新批宅基面积,不需重新购买农宅,如需购买也只能在本村;2、舍弃老宅远到县城边去买小两层楼房的家庭能“符合D级危房改造条件”吗?3、如今,有多少偏远山村的人都购房到了比较繁华的地方,应该说他们是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一部分人,镇政府认为其“符合D级危房改造条件”,请问,这是在“扶贫”吗?4、这样的购房人是怎么通过小浪底镇政府“D级危房户”的验收的?把验收材料公开看看。
三、再次重申: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
1、2014、2015两年,和贯坡村上报的危房户均无通过“群众代表评议”。
2、和贯坡村2014年的“危房户”是在当年10月24日支部换届后上报的,此事早有定论,也不难查证,不知镇政府为什么还这样说?
3、2014年村委换届本定于11月进行,后推迟于12月,根据村里当时的实际情况,作为副主任候选人的王建坡是否参与“名单上报”令人质疑。请调查“上报名单”的产生经过。
再次请求:调查认定和贯坡村副村长及其妹家是否符合该项扶贫条件。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7-04-27 20:33:27
网友:
您好!接到网民反映小浪底镇和贯坡村干部王建坡问题案件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被诉求人系小浪底镇和贯坡村人,王建坡,男,汉族,现年51岁。2014年12月村委换届后,王建坡被选为和贯坡村委副主任。和贯坡村2014年8月经群众代表评议,将王建坡评为“C级危房户”,报上级主管部门,当时王建坡并非副村长,王建坡对房屋进行了改造,领取补助款3500元。2015年经群众代表会议评议,将任高峰评为“D级危房户”,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与王建坡无关。
小浪底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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