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芳林路(老博物馆东)的停车位物价局树立的收费公示牌不知道被谁给篡改了,明明是固定收费停车场非要把它变为花卉临时停车场,不是花卉期间工作人员穿的是蓝色工作服,花卉开始了都变身“黄马甲”了,好像之前报纸上公示的没有说把固定停车场变为临时停车场吧!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4-12 17:32:37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该路段原为固定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小车为3元/次。牡丹文化节期间,同时作为景区周边临时停车场使用,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收费【2017】3号文件规定,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5元/次。为避免外地游客混淆,同一路段出现两个不同收费公示牌的现象,西工区物价监督检查所专门召开协调会,要求牡丹文化节期间景点周边既是固定停车场又是临时停车场的,一律对原固定停车场的收费公示牌临时遮挡更改,牡丹文化节结束后方便恢复。您提出的停车场工作人员着装及公示牌遮挡属于正常情况,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