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03-27 15: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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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咨询我们已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14号)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辖市城市新区管理机构更名的通知》(豫编〔2014〕1号),为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优势区域先行探索,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中共洛阳新区工作委员会、洛阳新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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