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豫C-RL736私家车违规停车在南昌路132号建行前的人行道上,3月14号开始发现有私家车又开始停放此处,洛阳牡丹文化节在即,希望民警叔叔加强监督管理,设置警示标志,这个问题已反映多次,为什么禁止不了??非要在报纸和百姓问政上曝光才能彻底解决吗??警厅就在不远处为什么不制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3-22 08:42: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已通知辖区大队加大该路段的管控力度依法治理违章车辆,同时也欢迎您拨打110对违章车辆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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