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林路的兴洛西街到厚载门街这段的辅道常年交通流量都不大,而附近居民停车却很困难,常因停放不当领罚单。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完全可以在这段路的辅道划定一些停车位方便百姓。同理,兴洛东街,长兴街的翠云路到通衢路段也应划停车位。请实地考察决策,为民着想。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3-17 09:38:21
网友您好: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建议诉求人可向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行施划。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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