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月十七日住汝阳县中医院,当时他因八十二岁自己起床头晕及有脑梗塞等多种病症,跌倒有脑外伤,缝了一二十针,花费1858元,因伤员不让输液又无法输液20曰出院。俺问一问并要求医院让俺写个申请证明表上报看能否报销。如今也无人打电话调查落实情况。报与不报给俺说一说。希望能报销点。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7-03-15 11:05:04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根据《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完善新农合资金管理简化新农合补偿程序的通知》(洛卫农卫[2014]12号)文件精神,非自然疾病调查界定程序规定,参合农民因非自然疾病(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需调查界定,调查界定反馈最长时间为患者具体入院日期的次月月底。您于2017年2月17日入院目前在时间上并未超过规定的调查时限。
二、汝阳县中医院新农合服务站于2017年3月7日对住院患者意外伤害进行调查界定,已确定同意报销,并当即与您预留的联系电话(15538819283)取得联系,告知同意报销,当时您称在外地,待回来后办理报销手续。若您仍有其它疑问,可与汝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8233919。
汝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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