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线电视已经到期了几个月了,由于家中无人看电视,就于2017年2月2日到芳邻路网点办理有线撤销业务。被告知自动续了1个月要缴24元收视费。请问:有什么权利在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自动延期收费合理吗、合法不。另外,一工作人员说收费24元,过几天去办另一工作人员说要收费48元,有谱没有???请看联通公司在办理业务时会给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告知用户,如收费,用户无话可讲。而你们是强买强卖。要求退回所收24元费用。你们说已经告知用户,请出示证据。请出示经我签字确认的服务协议。
回复部门:有线电视网络 2017-03-13 10:30:01
这位网友您好,把相关解决方案给您说明,请您这两天拿着发票到芳林路营业厅找厅经理退钱,正常上班时间即可,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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