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棕榈泉小区周围,停车位不足,建议辅道再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划设机动车停车位。方便市民统一规范停车。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3-10 09:44:46
网友您好: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lyzgl 2017-03-12 13:21:19
2017年3月12日上午,天气灰蒙蒙的,下着下雨,位于洛南新区的棕榈泉售楼部门口,站着大量维权的人,据了解,主要原因为室外开始停车收费,白天3元,夜间10元,这样推算,如果业主停车一个月的话,就要390元,来看房的和来温泉洗澡的免费,其它都要收费。 地下车库目前只售不租,周边非机动车道上,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还没有画停车位。如果有业主来装修,临时停放几分钟的话,就马上会有人打110,让来罚款。 目前该小区仅入住个别住户,大部门的业主正在装修,这样的话,业主的车到底往哪里停?同时,该小区还存在其它一系列问题,比如非机动车的停放及充电问题、温泉会所占用公共资源问题等等。 像这种情况,在洛阳市甚至全国都是少有,在这里,敦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能多为小区业主着想,尽快给予解决此事,也请相关政府部门给予协调,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小区周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划适量的临时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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