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7-02-27 16:40:33
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鉴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迁移户口,比如迁入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地。
孟津县公安局
2017年2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