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举几方面老师们反应最强烈的!
第一项 不经老师们讨论同意,随意变卖校产!
第二项 被外界传为笑谈的:二高领导们好女人,然后在荣誉认证、职称评定上为某些女教师量体裁衣!民愤极大!某一女教师因此一学期竟然弄了7个证件!这是大多数老师可能一辈子都不敢想的!
第三项 偃师二高领导团体为多拿多占,不顾全体教师反对,强领班主任费,侵占老师们的血汗钱已有数年!老师们强烈要求退还!
第四项 偃师二高作为省田径训练点,自现校长来后,早已名存实亡,但为套取国家资金供其挥霍,目前想外借教练和队员冒充!国家下拨资金去向,老师们要求审计!
第五项 变相受贿。据说,校长去年刚买一住房,是低价接手一教师的,随后在所谓评选中被内定为工会主席,副的!
以往类似调查,但都是有领导接待、主导并安排亲近之人对付,敷衍,结果草草了之!恳请上级对这些行径在老师们群体中进行调查,审计!我们都拭目以待!翘首以盼!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3-06 16:07:52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偃师市教育局调查,回复如下:
1、偃师二高近期共处理过三次校产,具体有校内桐树杨树、旧双层床、旧空调等。经校委会研究,具体由学校刘广庆书记负责,按照财务相关手续办理等形式进行,共收益25590元。以上各项分别上缴政府非税收专用账户。2、2014年9月以来,偃师二高的教师获奖登记情况,没有发现有教师一年内三次以上获奖,更没有一年七次获奖情况。3、根据教育局2010年9月19日印发的《偃师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四点“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考核问题”——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可按照行管人员单列考核,兼有教学工作的,可参照班主任考核办法进行,但考核职数和考核标准必须经教职工同意,方可实施。学校在第四次修改的绩效工资计算办法中规定:(1)校领导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按照班主任待遇发放绩效工资;(2)未担任班主任工作但能完成上级规定上课课时量的按班主任待遇发放绩效工资;(3)没有代课但能完成听评课任务的按班主任绩效平均工资的80%发放。4、基于农村学校特色发展的需要,经多方努力,偃师二高在2007年被省体育局田管中心命名为“河南省田径中长跑训练点”,聘请国家级教练张绣嫩为总教练,2009年升格为”河南省田径中长跑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该基地实行省市级财政拨款,经偃师市体育局分拨后打入偃师二高账户。此项经费按省市体育局要求,用于发放聘用教练、厨师等雇佣人员工资、优秀队员伙食补助、假期训练加班费、外出参赛、训练及辅助设备购置维护、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每两年为一周期,由省市体育局对基地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同时对基地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因训练基地的上拨经费滞后,为保障训练基地正常工作的开展,存在临时使用学校资金现象。5、没有发现偃师二高校长从二高教师或其他人处购买住房情况。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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