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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址是瀍河回族区大同街142号4门502室,与身份证地址一致。但房产证记载地址却是瀍河区东新安街50号院1号楼,此地址不仅与实际地址不符,且根本不存在,这给房产的转让、过户、继承等都带来诸多不便,或者根本无法实施。找房产管理部门,却要求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可变更,但派出所不给开证明。我该怎么办?
地址 不符 派出所 号院 证明 实际 住址 开具 新安 过户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02-22 09:21:11
网友你好,房屋的坐落位置已经辖区派出所核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之规定,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应与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的坐落位置保持一致。如办理坐落变更,需要出具辖区派出所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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