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扒掉房子时,书面承诺得可好: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能够实现节约用地,提升镇区品位,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到具体落实的时候,不仅过渡费、搬迁费给得低,拿这个钱根本租不到房,而且安置房不能如期交付,说是18个月盖好,结果拖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未交工。”320户拆迁户七年居无定所拆迁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乙方从2011年6月6日起,10日内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全部拆迁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领取搬家补助费和安置过渡费。安置返迁过渡时间从签订协议搬迁之日起计算,计18个月,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安置过渡费。甲方负责在18个月内完成安置房建设,逾期不能完成的,应向乙方顺延支付过渡费。”根据《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临时安置费(即安置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最低不低于600元。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计算,搬迁费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800元的,按800元发放。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搬迁费。若是按照这个标准计算,给被拆迁的村民发放的每人每月50元、后来涨到了100元的安置过渡费,和每户400元的搬迁费,标准显然较低。我们村民在外面租房的日子太难熬了,尤其是老人们生活比较困难。我们组有一对老夫妇,老头姓牛,老太太姓苗,在等待安置房建好的这一段时间,他们老两口在附近的李营村租房,因为安置房一直没有建好,2012年秋,老头死在了房东家里,2013年春,老太太也死在了房东家里。”如今七年过去了 我们一家五口就分到了96平的小房子(原本500有余的大楼房!!)还是六楼家中两个七十岁老人怎么住 电梯也不开!老人每每想到此事暗中流泪 如今孩子也大了 一家五口怎么挤在那么小的房子 剩下的房子何时才能分到 我家中无人无势力 有人都分了两三套了!我一家五口就分得一套 心酸呀!!!!!何时才能给我一个公道 希望政府能够解决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7-02-03 09:48:47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麻屯镇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调查处理此事,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户反映情况为:城中村改造前期,经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安置过渡费,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后期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 该户反映牛老头、苗老太夫妇租房在李营村,并客死他乡,经调查无牛老头、苗老太夫妇在外租房居住,查无此人。该户所分96㎡安置房,是以组为单位按村制定的安置方案进行,因房源紧张,确定第一轮分房时必须达到每户一套,剩余安置房现正和政府协调解决,电梯正在调试中。 网民如有其他问题反映咨询,请拨打电话:67895678。
麻屯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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