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爱人这两天就要生育了,第一胎宝宝,但以前办理的准生证和结婚证一起丢失了,请问,生育后可以在进行补办吗?影响出院时的出生证明吗?刚好到过年,行政服务大厅就要放假了。请贵单位尽快回复,比较着急!谢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7-01-25 14:43:04
网友您好:
夫妻生育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生育后及时补登。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洛阳市卫计委
已与诉求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规定,告知了问题解决方法。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