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小孩户口入户的问题,我的第一个小孩是通过派出所开的委托书到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才上的户口,现在第二个小孩,我也想通过之前的程序去给给小孩入户口,前几天去派出所户口办理处办理,得到的答复是,公安部今年发布了新规取消了派出所再开相关委托书到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注明:小孩的母亲因为小时候家里穷,住的地方偏僻父母文化程度低的原因导致现在一直没有户口,所以在医院出生的时候医院未给开出生证明,导致小孩上户口难。请问我该通过什么方式给小孩入户口。去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说现在只能到出生医院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开出生证明才可以到派出所入户,而我们去伊川县人民医院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孩子妈妈的户口是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的,也不可以单方面做亲子鉴定开出生证明的。请问我该通过怎么的方式给小孩入户口。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1-15 09:41:5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提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由医疗机构向其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函核查该人是否已办理户口登记。经核实未办理户口登记的,本人或其监护人选择一家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实施亲子鉴定。经鉴定系亲子关系的,凭亲子鉴定证明、拟入户人员父母或其中一方以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生情况声明,向医疗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领证人为申请入户人员父母之外的其他监护人,则需提供证明监护人身份的相关材料。
无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需咨询,可致电伊川县公安局户政办李警官,电话:0379-63138609。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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