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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咨询邮政局关于嵩县闫庄邮政非法侵占村民承包土地一事。邮政局答复如下:1、向闫庄镇政府和闫庄村村委支付清全部款项。2、向嵩县国土局缴纳完20000元罚款。 邮政局恐怕没搞清两个事实:1、该块土地为村民承包土地,承包合同期限20年。闫庄镇政府和闫庄村委在没有经过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处分。2、嵩县国土局所下达的行政处罚为两项,一项是罚款20000元,另一项为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归还村民土地。邮政局不要避重就轻,作为国有单位,请你们遵守国家法律,归还村民承包土地。
嵩县 村民 承包 土地 村委 邮政 归还 罚款 侵占 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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