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从外地迁入洛阳,16年9月交了城镇居民医保并把有关手续交给了塔湾社区,他们说统一办理医保卡。后来去问过什么时间领卡(洛阳晚报上说一星期办下来),工作人员说到时一块办,不耽误17年用。12月去问答复说20号去办,后来去领卡,说把我们的漏掉了回来补上。今天又去说治卡机坏了。请问你们是怎么办事的,如果现在要用卡怎么办?造成的损失谁负责?能不能对工作负点责啊?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1-04 16:09:40
网友你好:
通常情况下,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次日起,可携带缴费凭证和医保卡费7元,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卡。如社区代办,请向社区或瀍河区社会保险中心咨询反映,瀍河区社会保险中心电话:63691953。
感谢你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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